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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沈阳黄金诈骗案

时间:2015-04-22 22:18:26

每起非法集资事件的背后,总有一批受害之人的辛酸与无奈,非法集资的受害者无非有两种:一种是手中有闲钱但缺乏投资渠道,另一种是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,可苦于没有正规合法渠道可走。但无论是哪一种,都醒目地含有两个字“贪欲”。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,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。投资需谨慎,集资应合法。

辽宁省沈阳市今年以来发生涉黄金贸易特大非法集资诈骗事件,沈阳经侦近日公布登记的受害人已达1500余人,涉案金额9.5亿元。名为“华玉黄金”的大案暴露了当前非法集资骗局新特征,隐蔽性强,危害性大。
一、高息陷阱
42岁的医生刘平得知沈阳“华玉黄金”可以每月返还2分利,于是四处筹钱借来20万元投资,谁料血本无归……今年1月20日,400余名“华玉黄金”的投资者堵在沈阳华玉黄金贸易有限公司门口讨要说法,可公司已经人去楼空。
记者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,注意到华玉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,法定代表人是赵锦星,登记经营范围为黄金制品、珠宝首饰销售及收购、商务信息咨询。其网站称:“客户可以当日市价购买华玉黄金并享受定期性相应折扣;可按购货凭证的回购期限、根据协议条款,由华玉公司原价回购黄金,收益稳定。”
去年10月,沈阳出现投资担保公司跑路潮,引发投资人的担忧,要求华玉公司提前返回本金和利息。今年1月5日,华玉公司总经理李淑敏告诉投资人,账面上已经没钱支付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了。
今年1月19日,李淑敏召开投资人大会,参会者1000余人,但她并没有给出实质性的解决办法。投资人认为华玉公司一拖再拖,跑路的可能性大,决定报案。
二、营销三招
“华玉黄金”在非法集资过程中,主要采用了三招营销模式:
第一招,装修豪华营造“实力”。“华玉黄金”选址在沈阳最繁华的中街商圈。为了彰显实力,“华玉黄金”装修豪华,配备水晶灯、真皮沙发、实木家具。
第二招,主动带客户出国考察。记者采访发现,一些投资数额较大的投资者,基本上都被“华玉黄金”领出国进行考察。“华玉黄金”的老板会主动带着他们到马来西亚的矿山考察,一路吃喝游玩,全程免单,让投资者感觉在感情上亏欠了老板。
第三招,崩盘前“吐血”促销。沈阳华玉黄金贸易有限公司在去年12月份开始“吐血”促销,不仅不给到期的投资者返钱,还圈拢这些投资者继续将钱或者黄金押回来。
三、危害巨大
实施集资诈骗行为的犯罪分子大多以响应国家各项发展政策为名,实施违法犯罪之实。一旦案发造成损失,会给政府公信力造成一定影响。类似华玉公司这样的集资诈骗危害巨大。“这样的案件涉案值巨大,受害人众多,就是靠被集资者的不断参与来维持,运作手段是用后期吸收的资金兑现前期资金本息,终有一天会导致资金链断裂,融资活动全面崩盘。,非法集资者多卷款而逃,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、金融秩序,危害金融安,而且因为受害人较多,产生的次危害,如家庭破裂等次危害也十分可怕。

下面介绍常见的六种非法集资手法:

第一种是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,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,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,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。
第二种类型是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,主要表现在两方面: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,二是虚构借款方,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。
第三种类型是境外投资、高新科技开发旗号,假冒或者以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,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、原始股、境外上市、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,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,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,然后关闭网站,携款逃匿。
第四种类型是以“养老”的旗号,突出表现为两种形式: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、异地联合安养为名,以高额回报、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,引诱老年群众“加盟投资”;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、免费体检、免费旅游、发放小礼品方式,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。
第五种方式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。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、纪念钞、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,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,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,引诱群众购买,然后携款潜逃。
第六种是假借P2P名义非法集资,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,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,以高利为诱饵,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、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,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。

希望大家了解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法,避免自己陷入进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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